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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新房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多少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一、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多少

1、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要按照购房款一定比例来收取,收费标准是按照总房款2%来收取。

2、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具体也要看是否为多层住宅,房屋结构不同其收费标准也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如果是多层住宅建设,按现在的收费标准是100/平米,如果是高层建筑,收费标准是200/平米,不同的建筑收费标准也不同。为了提高公共基础建设质量,需要定期做好维护工作,从而提高公共建设质量。

3、我们根据不同的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单栋楼房结构等不同设计,其收费标准也有差异,建议大家结合当地收费标准来决定的具体收费内容。

4、房屋维修基金一般由开放商代为收取,主要是用于维修期满后住宅共用设备的公共设施维修,或是更新改造等。国家规定:维修基金使用所有权归户主所有,其它人不能随意挪作他用,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也会影响到住宅户主的利益,所以在缴纳维修基金时需要多了解些。

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一)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建设单位自用房屋)、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元至一元标准缴存;(二)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至八十元标准缴存;(三)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三千元至五千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

(四)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一百元标准,一次性缴存属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具体缴存标准,由房屋所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房屋层数、结构、电梯设备等情况确定。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多少?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10]10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宜昌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调整本市城区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宜市房规[2010]3号)。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通知》就调整城区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进行了明确:一是自2010年10月1日起,签订商品房(含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以及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买卖合同的业主,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暂定为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平均造价的8%。

二是根据本市城区住宅建筑安装工程平均造价测算,城区商品房购房业主按下列数额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建筑物层数为6层及以下的每平方米交存65元;(二)建筑物层数为7至17层的每平方米交存92元;(三)建筑物层数为18层及以上的每平方米交存1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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